信息披露监管问题研究
2014-11-01分类号:F832.51
【部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
【摘要】证券产品的虚拟性、特殊性,决定了信息必然是市场最有价值的资源,决定了信息披露在证券市场运行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因此,信息披露监管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法律标准和法律责任等重要问题。信息披露的法律标准是衡量信息披露的基本尺度,其实质性标准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披露性,并对这些法律标准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在法律责任方面,需要建立民事赔偿制度,以便更好地保护投资者。
【关键词】信息披露监管 法律标准 真实性 完整性 公平披露性
【基金】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资本市场系统稳定性评估;监测研究”(11AZD010)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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