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认识优先股
2014-09-01分类号:F832.51
【部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 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研究所潘英丽(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工作室
【摘要】自2013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来,证监会于2014年3月21日发布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4月18日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优先股的制度建设已全面展开。浦发、农行、中行、兴业、平安和工行等商业银行则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优先股的发行准备。那么优先股的创设在中国金融制度改革和资本市场发展中扮演何种角色呢?笔者认为,对于优先股作用的认识需理性。
【关键词】金融制度改革 资本市场 股息收入 一级资本 试点管理办法 公司股利政策 金融机构 支付手段 股票总市值 非公开发行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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