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分析与评价——以青岛海尔为例
2014-05-20分类号:F426.6;F832.51;F272.92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广西财经学院
【摘要】由于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产生了传统的委托代理问题,而股权激励制度正是解决这一突出问题的最好工具,能促进两者利益一致化。文章通过对青岛海尔上市公司连续重磅实施的2009年、2011年和2012年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全面研究分析与评价,从公司财务影响较大的方面探究股权激励实施结果,针对其设置的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股份锁定期及可行权数量、业绩考核指标进行分析与评价,分析其成功之处及出现的不足,并由此得出案例启示,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建议。
【关键词】股权激励 激励对象 业绩考核 行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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