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的框架设计与实现路径选择
2014-07-05分类号:F812.5
【部门】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摘要】我国《预算法》和《担保法》明确指出,除法律和国务院特别批准外,地方政府不得发债,不得为担保人。但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各类债务合计达178908.66亿元,这部分公共财政资金一直脱离于预算监管体系之外,隐匿性风险日益严重。编制债务预算是切实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重要途径。本文提出了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框架的初步构想,并对推进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性债务 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 地方政府财务报告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银企关系对企业风险的影响研究”(批准号:14BJY206)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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