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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营改增谁来消化成本

2014-08-26分类号:F812.42;F626.115

【作者】徐立凡  
【部门】
【摘要】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按照3%缴纳营业税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今后将实行基础电信服务缴纳11%、增值电信服务缴纳6%的差异化增值税率。"营改增"导致的税负增加,给电信运营商带来的阵痛显而易见。早在4月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电信业营改增政策发布时,三大运营商即发布公告称,公司利润将因此大幅下滑。业内预期,三大运营商短期利润下滑将达
【关键词】缴纳营业税  增值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  改征  短期利润  政策发布  业务资费  增值电信业务  企业设置  移动服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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