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立我国银行涉税信息报告制度的建议
2014-09-01分类号:F812.42
【部门】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摘要】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建立保密义务与协议义务相容的法律制度体系,拓展获取银行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加强税务机关获得银行涉税信息的能力,保证获取银行涉税信息的合理适度,有利于促进银行涉税信息报告制度的高效、顺畅运转。结合我国实际,可在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适度强化银行协税义务与责任追究、加强现场检查权的内外监督、健全税收情报交换机制等方面寻求突破。
【关键词】银行涉税信息 保密义务 协税义务
【基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市场经济国家规范银行涉税信息制度的经验与借鉴”课题的研究成果; 广东财经大学2010年校级博士基金(基金号:10BS79004)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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