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省以下财政体制一定要走向分权吗——以福建省为例
2014-03-15分类号:F812.2
【部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省以下财政分权被认为能够解决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称造成的基层财政困难问题。福建省自2002年进行了省以下财政分权改革,这为我国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先期经验。通过分析改革后福建省各级财政发展的基本状况,得出省以下财政分权并不具有可持续性,也难以解决我国的基层财政困难和地区差异问题。省以下财政体制在当前条件下走向财政分权并不成熟,未来改革方向应以适当提高省级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为主,以分收入代替分权模式。
【关键词】省以下财政体制 财政分权 基层财政困难 转移支付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研究”(10zd&036); 福建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完善福建财政体系研究”(2012A005);福建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2012A012)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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