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A参加方国有企业出价对中国的借鉴
2014-03-20分类号:F811;F276.1
【部门】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中国人民大学
【摘要】国有企业是欧美等GPA参加方对中国要价的重点和焦点内容,也是中国与这些国家在谈判过程中存在较大认识差异的领域。可以说,中国加入GPA的谈判过程中,国有企业出价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加入GPA的整个进程。本文系统梳理了国有企业作为政府采购实体的认定标准,分析了参加方国有企业的分类和分布领域,总结了参加方国有企业开放情况及主要特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参加方国有企业出价对中国的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政府采购协议 参加方 国有企业 认定标准
【基金】财政部GPA专项项目《国有企业纳入GPA开放范围研究》的部分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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