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利建设融资租赁创新模式探讨
2014-12-20分类号:F323.213;F832.4
【部门】昆明学院
【摘要】一、引言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租期内,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租期结束后,承租人对租赁物有留购或退租的选择权利。多渠道筹资进行农村水利建设是农村水利改革成功的关键,融资租赁是多渠
【关键词】农村水利建设 融资租赁 租赁物 留购 水利项目 售后回租 农机具购置补贴 选择权利 准公益性 债权转让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加快西部地区农村水利建设融资的模式;政策机制研究”(编号:10YJC790219)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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