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武清:“只转不征”助推集体土地流转
2014-03-15分类号:F321.1
【部门】
【摘要】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点明了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与重点,同时也为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新模式提供了条件。2011年,国土资源部批复天津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同意在天津市武清区开展缩小征地范围试点。按照部要求,天津市试点选择工业、仓储两类非公益性用地退出征地范围,通过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地协商,"只转不征"直接使用集体土地。在协商过程中,村集体和农民获得了一部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后的增值收益,相
【关键词】征地范围 建设用地流转 征地制度改革 集体土地流转 用地单位 国土资源 增值收益 征地程序 非公益性 改革试点方案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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