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的区分所有制创新
2014-01-15分类号:F321.1
【部门】中共开封市委党校
【摘要】由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产权主体多头,导致了其边际模糊、效率低下,对集体所有制进行改革或完善已是理论界的共识。本文根据马克思关于法律所有权与经济所有权"对立统一"的思想,提出了农村土地政治所有权与经济所有权的区分所有制设计,政治所有权归国家享有,经济所有权归农户享有。这种产权创新一方面更加明确了国家对农地管理的职责,另一方面强化了农户对土地的权利,真正实现了"责、权、利"的统一。区分所有制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最佳制度选择。
【关键词】农村土地 产权 政治所有权 经济所有权 所有制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文号:11BFX064; 国家社科基金“地方政府农地非农化失范问题及其制度规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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