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农药再登记程序及其与美国的比较分析
2014-10-10分类号:F755;F757.12;F416.72
【部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
【摘要】欧盟农药再登记是在管理要求和科学技术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以保证所有已批准农药不断满足管理要求与登记标准。本文介绍了欧盟开展有效成分和植物保护产品再登记的法律依据、再登记标准、周期和工作流程,并对欧盟再登记与美国登记再评审进行比较分析。
【关键词】农药 欧盟 再登记 美国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世界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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