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公共产品定价机制的理论思考
2014-11-25分类号:F299.24;F726
【部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金融与财贸经济研究所
【摘要】本文从理论及现状上对水、电、气这类准公共产品定价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从政府和企业两方面提出了对定价机制改革的对策建议:就政府方面而言,在合理健全的市场准入制度下,不仅应鼓励民营资本及外资进入,形成公共产品生产主体多样化,更需要通过一些适用手段,激发企业产出更高效益;要防止准公共产品从行政垄断到个人垄断的发生,保留对自然垄断业务中核心业务的控制力;改变传统定价中的主体地位,保证定价的真正合理性;让实践定价方式更多元化和灵活。就企业而言,首先要让自身发展情况与定价机制一致;需要加大企业与定价机制的互相引导;企业自身应具有一定经营创新的优先意识。
【关键词】准公共产品 定价机制 定价原则 市场垄断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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