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CEPA累积规则应用效益探究
2014-02-20分类号:F727
【部门】上海海关学院
【摘要】《补充协议八》于2011年12月13日在香港签署,"协议"新增了"累积规则"条款,新规则把原产自内地的原料及组合零件价值计算在"从价百分比"内。本文通过对累积规则的概念的解析,补充协议八项下累积规则的解读,香港贸易统计数据的分析,试图揭示这一新规的使用对香港和内地产生的经济效益。CEPA项下原产地规则的制订和实施为我国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开放型经济水平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带头作用。
【关键词】CEPA补充协议八 累积规则 经济效益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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