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所得税筹划
2014-06-05分类号:F275;F812.42
【部门】浙江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因总分部所在地不同而可能适用不同的所得税税率,本文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相关规定,分析如何用好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在分支机构间合理分配资源,最终降低集团总体税负。
【关键词】跨地区经营 汇总纳税 所得税筹划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资助项目(编号:11YJA790082)的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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