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称信息下政府与回收处理企业激励契约设计
2014-10-15分类号:F713.2;F224
【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摘要】针对回收处理企业处理能力隐匿的逆向选择问题和努力水平隐匿的道德风险问题,运用激励理论研究不对称信息下政府与回收处理企业的激励契约设计过程。提出分离契约实施的前提条件,比较混同契约与分离契约的有效性,给出能获得政府正向激励的回收处理企业类型,讨论各相关因素对次优契约和努力水平的影响,并通过数值仿真分析两种激励契约下处理能力变化对次优契约、努力水平及双方期望收益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与混同契约相比,分离契约能较好实现回收处理企业的类型甄别和高效激励,有效促进回收处理企业提高努力水平。
【关键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回收再制造 政府补贴 不对称信息 激励契约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172182;71071142)
【所属期刊栏目】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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