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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人员刑满释放后至改判无罪期间企业应否承担工资待遇责任

2014-12-06分类号:F272.92;D922.52

【作者】兰朝晖  陈荣鑫  
【部门】湖南省劳动人事仲裁院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摘要】案情简介周某原为某省邮电管理局局长助理兼法规处处长。某省邮电管理局在2000年7月实施政企分设,周某的劳动人事关系被转入中国电信集团某省电信公司。2001年1月,周某因私设小金库私分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0日被逮捕,2002年4月,人民法院以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套现的方式,侵吞公款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2年6月,某省电信公司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
【关键词】工资待遇  侵吞公款  劳动人事  虚开发票  国家工作人员  劳动关系  局长助理  劳动合同  无罪释放  有罪判决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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