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兼代理人的偏私性激励及其制度化
2014-10-05分类号:F272
【部门】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大多数激励机制文献假设激励机制是具有合法权益的委托人设计制订的。但现实中的激励机制往往是代理链中委托人兼代理人设计制订的。委托人兼代理人身兼双重身份,目标既不同于最终委托人,也不同于最终代理人。他们的一个重要激励目标是下属的忠诚与报效。而公共部门官员有更大选择空间将个人目标掺入激励机制,也更加偏重个人忠诚。对个人忠诚的激励与对绩效的激励方式不同,需要偏私、不完全透明也不绝对守信,并利用一些技巧有差别地分配资源。偏私性激励对制度演化有两个重要影响:一是形成依赖—庇护网络;二是促进集权化,官僚机器在收放循环中锯齿形扩张。偏私性激励对组织绩效负面影响大于正面作用。
【关键词】委托—代理 偏私性激励 依赖—庇护网络 集权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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