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股份合作制股份设置与流转
1997-04-30分类号:F301
【部门】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
【摘要】文章认为,现行农地股份合作制的股份设置存在着国家股、集体股带来的产权问题及各生产要素入股机制不健全等弊端。针对这些弊端,作者主张:(1)不配置国家股;(2)改造集体股,关键是明晰产权关系;(3)选择入股生产要素。同时,文章还对个人土地股、集体土地股,其他生产要素股的流转方式进行了理论探索,认为:(1)个人持有土地股流转方式应是无调整、有流动的股份管理方式;(2)集体土地股的流转途径有集体与集体之间、集体与国家之间、集体与农户之间;(3)资金股,技术股要根据农业股份合作企业的章程流转
【关键词】股份合作制 流转方式 要素股 国家股 生产要素 承包关系 级差地租Ⅰ 国家征用 流转机制 股份合作企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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