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协同治理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建议
2014-03-01分类号:F270;F275
【部门】山东工商学院会计学院
【摘要】自国家电网2006年发布内资企业首份社会责任报告以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意识到社会责任报告在企业与利益相关者沟通中的重要桥梁作用,开始积极通过各种方式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然而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尚存在较大差距,提高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单靠企业一方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利益相关方的协同努力。本文将从政府、企业、学术界三方协同治理的角度提出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建议,以期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提供一些参考。一、政府层面(一)建立政府主导型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式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式与其所处的经济、社会环境紧密联系。目前主流的企业社会...
【关键词】社会责任信息 社会责任报告 协同治理 披露模式 企业合作 政府机构 企业意识 即非 社会责任管理 社会责任会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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