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发展方向:家庭农场和综合性粮食服务合作社
2014-10-15分类号:F324.1;F321.42
【部门】浙江大学
【摘要】实现粮食生产现代化,关键是要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本文认为在统分结合的新型粮食经营体系中,在培育生产经营主体层面,需要积极发展家庭经营型大户(家庭农场)、控制超大户和有序淘汰小散户,慎重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社与公司农场;在培育服务主体层面,要重点培育和支持集育秧、机插、机耕、植保、机收和烘干为一体的综合性粮食服务合作社。
【关键词】新型粮食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 综合性粮食服务合作社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学科群项目“农业产业组织体系与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编号:71333011);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2013年课题(编号:CIRS2013-4)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地方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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