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常德:市属改制企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政策调整

2014-01-06分类号:F249.2

【作者】肖佳文  
【部门】
【摘要】湖南省常德市从2013年12月1日起对市属改制企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医疗管理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后将取消"双限"(限量、限额),实行首诊医疗制度和门诊医疗诊前审核机制,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用在最需要的工伤职工身上。调整涉及的门诊医疗管理对象包括:市属改制企业退休工伤人员、置换身份工伤人员、按常政办〔2004〕38号文件规定改发伤残抚恤金人员,以及原广福桥煤矿已纳入市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工伤人员。
【关键词】工伤职工  门诊医疗  统筹管理  政策调整  管理对象  常政  湖南省常德市  改发  管理办法  门诊就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