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内审工作已基本实现“三化”
2014-06-15分类号:F239.45
【部门】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审计局
【摘要】到2013年底,湖南省桃源县内部审计工作已基本上实现了"三化",即: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内部审计工作法制化就是内部审计的各项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如桃源县人民政府出台《桃源县内部审计办法》,规定乡镇政府和年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达上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和有下级单位5个(含5个)以上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同时规定把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县委、政府的目标考核(绩效评估)之中;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桃源县监察局、桃
【关键词】内部审计 三化 内审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桃源县 审计工作开展 下级单位 财政财务收支 县委组织部 审计考核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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