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征收的补偿问题研究——基于农民生存权的考虑
2014-06-18分类号:F323.211
【部门】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以国家需要、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征收制度,存在目的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征收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工作中往往依赖补偿机制完成征收过程。但由于现有的补偿不尽合理,缺乏公平,出现了较多的社会问题。本文按评估学理论:评估目的决定评估方法,重新审视征收中的确定性因素,推导出补偿方法的合理方案。通过对耕地的补偿制度和农民与耕地的依存关系,基于农民生存权和耕地保护的思考,分析论证应该重新设计征收中的公平补偿方案。
【关键词】国家需要 公共利益 耕地征收 征收补偿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的资助; “公益征收;征用制度研究”(05JJD820001)课题成员; 2013年四川省教育厅重点项目“财政宪法的民生导向研究”(13SA013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宏观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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