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追溯重述法的历史沿革与现实应用
2014-09-30分类号:F233
【部门】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摘要】我国追溯重述法是在借鉴国际惯例的基础上于2006年正式提出的。这种调整方法比过去提出的"追溯调整法"更加严谨,更利于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前期重大会计差错"要采用"追溯重述法"予以更正,但是,在执行中,有些企业利用"会计差错更正"将以前年度确认的收益冲回,为以后年度扭亏做准备。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应当约束企业充分披露差错对未来对应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提醒投资者防范。
【关键词】追溯调整法 追溯重述法 会计差错更正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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