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经营会计核算探讨
2014-01-05分类号:F233
【部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合营安排(征求意见稿)》要求将共同经营业务视为合营方企业的自身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这样没有反映合营安排对合营业务的限制,并有可能导致企业利润表的损益信息失真。为此,本文提出增设共同经营资产等账户反映共同经营的情况、合营方与共同经营之间的购销业务按成本结转等建议。
【关键词】共同经营 核算 账户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