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营企业的自我积累能力
1992-03-31分类号:
【部门】西南财经大学工经系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们力图通过两权分离,政企职责分开,使国营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但直到现在,企业作为政府机关附属物的地位尚未根本改变。现在人们呼吁减轻国营大中型企业的负担,各级政府也在设法减轻其负担,但只谈减轻负担而不去研究和解决企业
【关键词】积累能力 职责分开 商品生产者 利润留成 利润分配 自我改造 职工奖励基金 利税分流 固定资产损耗 实现利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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