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积金成为“穷人的福利馅饼”
2014-01-15分类号:F293.3
【部门】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摘要】近日,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丽娜呼吁,尽快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不要违背公积金制度的初衷。她认为,目前公积金使用范围狭窄,几乎演变为养老金,越是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越难提取公积金,"公积金只能长期闲置在账户里,等待老了退休后提取",有"劫贫济富"的嫌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其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消除贫富差距,最大限度地解决广大中低收入群体住房...
【关键词】公积金制度 城镇私营企业 中低收入群体 城镇集体企业 城镇企业 个人所有 国有企业 中低收入人群 保障房 在职职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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