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后利息收入确认的思考
2014-10-01分类号:F275;F233
【部门】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摘要】由于投资环境的变化,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出现减值的客观证据后,期末应当考虑计提减值准备。但在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涉及的是债权性投资,后续期间会涉及利息收入的计算确认问题。对于计提减值准备后如何计算确认利息收入,目前常见的有两种方法:一是各期仍然按照期初摊余成本(不扣除已提减值准备)乘以原定利率计算确定;二是各期仍然按照期初摊余成本(扣除已提减值准备)乘以原定利率计算确定。
【关键词】计提减值准备 利率计算 摊余成本 资产减值 收入确认 债权性投资 利息收入 应收利息 企业会计 利息调整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