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反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路径研究——基于路径适用的逻辑展开
2014-10-20分类号:F203;D922.294
【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政府反竞争行为,是指政府在干预经济运行过程中有意、无意地制定、实施限制企业竞争制度的行为。在一定条件下这是合理的,但超过必要限度就会损害竞争秩序和社会整体福利。各国反垄断法的实施经验表明,要规制不合理的政府反竞争行为需要完整的路径体系。竞争评估,是分析、评价政府反竞争行为合理性的前置路径。竞争倡导,是事前避免不合理限制竞争的制度安排、制度实施,或促进法律向有利于竞争的方向修改的路径。竞争执法,是事后追究有关主体的反垄断责任,排除不合理制度影响的路径。鉴于我国政府对经济不合理干预导致的竞争限制的普遍性、严重性以及现有制度的局限,必须通过法律解释、规则建构,建立、完善上述路径体系,推进体制改革。
【关键词】政府反竞争行为 竞争评估 竞争倡导 竞争执法
【基金】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公共政策的竞争评估”(11YJC820174);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管制领域企业行为的反垄断法适用研究”(2013BFX004);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13-0897)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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