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费用性质法利润表相关观点探析

2014-02-01分类号:F275

【作者】宋家兴  任珊珊  舒玲敏  
【部门】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摘要】利润表列报方式可分为费用功能法和费用性质法。我国企业普遍应用费用功能法利润表。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第十条规定:"在利润表上,费用应当按照其性质分项列示。"《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对于费用的列报,企业应当采用"功能法"列报,即按照费用在企业所发挥的功能进行分类列报。在国际范围内,费用性质法利润表在欧洲国家和地区(以德国、法国为代表)广泛应用,而费用功能法利润表则主要应用于美国、日本等国家。
【关键词】利润表  职工薪酬  列报  功能法  企业会计  财务费用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成本  项目金额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