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按要素分配”原则下劳动对剩余的分配权确立
2014-04-30分类号:F124.7
【部门】河北农业大学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要素分配"应该强调劳动对剩余的分配权,主张劳动和资本共同占有剩余。然而,劳动者报酬所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下降,这与社会主义的性质和生产目的是不相符的。由此,必须合理确定各要素的贡献度,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明确并提高劳动对"剩余"的分配。
【关键词】按要素分配 劳动 分配权剩余
【基金】河北省教育厅项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比较融合研究(课题编号:GH123004); 河北农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非经管类专业经济学教学改革研究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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