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资改革突破口
2014-01-12分类号:F123.7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
【摘要】构建新型国资监管体制,需要在对国有企业进行营利性和公益性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将集团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在国资委系统内实现出资人职能与监管者职能的分离与整合。构建统一监管的三层次国资管理框架,充分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董事会作用,对实体企业的管理实现从管国企向管国资的跨越。
【关键词】国资管理体制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统一监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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