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新原则
2014-11-15分类号:F123.14;F812.2
【部门】中央民族大学
【摘要】对于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原则而言,"财权与事权统一"或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提法都比较笼统。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逻辑应为:在明确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匹配相应的财力,财权作为财力的基础。此外,应逐渐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自治权,与财力共同形成"财政共治力",以满足其公共服务职责的需要,完成支出责任。因此,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新原则为"明确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和支出责任,支出责任与财政共治力匹配"。
【关键词】民族自治地区 政府间财政关系 支出责任 财政共治力
【基金】首届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青年英才培养计划”项目; 2014年度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研究”(项目编号:2014-GM-027)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地方财政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