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政策鼓励农民有序进城
2014-02-06分类号:F249.21
【部门】
【摘要】为了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鼓励农民有序进城的指示精神,山东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在推动农民工市民化、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保留农村户口——可以留住宅基地、承包地,在农村可以生二胎《意见》明确提出,现阶段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出让宅基地和依法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必须完全尊重农民工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关键词】人口城镇化 农村户口 租赁住房 培训补贴 就业培训 公积金制度 创造就业 收益分配权 劳动就业 户口迁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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