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美国——双反措施案”中我国政策性贷款的法律专向性认定疑析
2014-12-20分类号:D996.1
【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WTO"美国——双反措施案"专家组主要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为基础,认定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性贷款具有法律上的专向性。上诉机构竟然认为不确定专家组未明确做出上述裁定,从而草率地驳回了中国在这一点上的上诉请求。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裁决均有不当之处。未来中国应在争端解决过程中努力扭转这些不当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并且根据证据充足与否决定是否援引SCM协议第2.1条(b)项以作专向性抗辩;同时,也应适当调整政策性贷款计划,使之充分符合非专向性的要求,以从根本上解决其法律专向性问题。
【关键词】WTO 政策性贷款 补贴 法律专向性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WTO补贴规则与我国产业补贴政策的变革研究”(批准号:12BFX139); 上海市浦江人才项目“WTO补贴规则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批准号:12PJC058)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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