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特别程序在商业银行实现担保物权中的运用
2014-07-10分类号:D925.1
【部门】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
【摘要】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称《新民事诉讼法》)增设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特别程序制度。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逐渐增多,以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有利于商业银行在清收不良资产过程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从商业银行角度出发,对商业银行适用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的七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注意事项和商业银行当前阶段可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 特别程序 担保物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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