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支付的洗钱风险及其法律防范
2014-10-15分类号:D924.3;F832.2
【部门】铁道警察学院
【摘要】利用互联网支付洗钱已成为洗钱的新手段和新趋势。互联网支付在非面对面关系与匿名性、地理范围、注资方式、获取现金可能性以及服务分割性等五个方面具有洗钱风险。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注册与登记、有权管辖的监管方法与识别等方面向成员国提出了防范建议。采用风险为本的方法,完善《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管理办法》的规定,防止利用第三方(包括稻草人)为互联网支付服务账户提供资金、利用互联网支付服务的非面对面性质洗钱以及与互联网支付服务提供者或其雇员共谋洗钱等三种洗钱模式。
【关键词】互联网支付 网络洗钱 风险为本 法律防范
【基金】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利用网上支付系统洗钱;恐怖融资犯罪研究”(项目编号:2011LLYJTDJG007);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国际视域下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4TJJBKY014)
【所属期刊栏目】浙江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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