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间借贷的若干法律规制重点——基于金融功能观理论的分析
2014-05-15分类号:D923;D922.28
【部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摘要】金融功能观理论认为金融具有资源分配、融资、信息提供、支付手段、激励机制和风险控制六大功能。我国民间借贷存在着资源配置功能受到地域和习惯的影响而作用不明显;信息提供功能缺乏准确性,且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原本正常激励机制容易变成鼓励贪婪的工具;在支付手段和管理风险方面缺乏作为。为更好实现金融的功能,立法应当将以下方面作为重点:明确民间借贷主体准入条件以赋予部分主体以合法地位;对借贷利率进行规制,严格遏制高利贷;详细规定各种非法借贷行为的法律责任;鼓励民间借贷加强行业自律。
【关键词】民间借贷 金融功能观 法律规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商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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