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拍卖中后悔权之适用问题研究
2014-08-20分类号:D923.8
【部门】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我国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增加了网络买卖中买家后悔权的条款,然而网络拍卖中能否适用后悔权的规定则是现实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网络拍卖的形式主要有委托网络拍卖与自主网络拍卖两种,网络拍卖网站主要以采用自主网络拍卖为主。网络拍卖合同与传统买卖合同在意思表示、撤销权的适用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在适用买卖合同的规定时需要充分考虑其特殊性。其次,后悔权是形成权,同时具有解除权和撤回权两种特质。最后,通过比较欧盟法以及德国法上关于远距离买卖后悔权的规定,区分委托网络拍卖与自行网络拍卖两种形式来分析后悔权在我国网络拍卖中的适用。
【关键词】网络拍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后悔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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