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审计思考
2014-01-28分类号:F239.65
【部门】西南财经大学 审计署金融审计司
【摘要】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具有必然性和不可避免性。在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合理划分财权与事权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是应当严格区分地方政府的公益性债务与商业性债务,把债权债务关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管理机制,动态监测地方政府的信用状况和资金运用,以及完善监管机制和偿还保障机制。审计机关通过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有助于摸清债务规模和结构,揭示借、管、用、还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加强和改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关键词】地方政府 债务 管理 国家审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审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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