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效率违约对排污权交易立法的影响
2014-11-01分类号:D922.68;D923.6
【部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学系
【摘要】排污权交易以合同形式将政府、企业和相关主体的利益捆绑为一体。经济分析法学派提出效率违约后,仿佛使得违约行为具备了合理性基础,对排污权交易体制带来冲击,这实质是公平与效率在经济生活中平衡的问题。"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在排污权交易立法中不可动摇,应首先规定处于公平基础地位的法律内容或准则,其次限制合理效率的范围,主体行为在法律制度下达成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关键词】效率违约 排污权交易 公平 效率 立法
【基金】2013年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学科科研类项目)“排污权融资制度探析”(2013WYM_0110)
【所属期刊栏目】生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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