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2014-03-06分类号:D922.5
【部门】
【摘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关键词】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 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协议 劳动关系 暂行规定 劳务派遣用工 用人单位 行政法规 工作岗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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