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当事人虚假举证原因分析——以劳动合同虚假举证为例
2014-07-08分类号:D922.5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摘要】劳动争议中,劳动合同虚假举证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隐匿或伪造劳动合同。对于当事人的这些主观恶意行为,将其原因仅仅归结于诚信缺失或道德危机是不够的,其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现有制度下这些行为的"低成本、低风险和高收益",屡屡诱使当事人去尝试虚假举证以期获得超越真实情形的更大利益。《劳动合同法》将对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罚收益直接让渡给劳动者,直接推动了当事人为逐利而造假。劳动争议的仲裁前置程序,给当事人额外提供了检验证据效果的机会。因此,应当在仲裁中引入举证时限制度,消除仲裁和诉讼举证规则的细微差别;同时,疏解劳动合同的功能,落实用工登记,避免劳动合同成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唯一形式,也是解决这一...
【关键词】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 虚假举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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