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价值低估原因的分析
2014-11-10分类号:D922.3;D923.2;F301.2
【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摘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价值被普遍低估,分析其一般原因,在法律、制度安排层面:一是相关规定空洞、矛盾、残缺,导致集体土地用益物权价值在征收补偿中被虚化,变相补偿方式遭审计否定;二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收益权价值在征收补偿中被有限认定,处分权价值无从体现,所有权价值被严重弱化;三是集体土地上经营性用房附带的就业利益、宅基地上房屋附带的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利益被边缘化。深层的利益根源在于地方财政高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即利益与权力双轮驱动的地方土地财政。
【关键词】集体土地 房屋征收 补偿 低估 原因
【基金】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2013年度课题“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价值的法律分析”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