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研究
2014-10-15分类号:D922.294;D922.4
【部门】辽宁大学
【摘要】我国农业的弱质性和产业政策的主导性,明确了农业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合理性。农业反垄断法适用除外体现了社会本位性、法定性和实质的分配正义性。我国要结合国情对农业反垄断法适用除外进行反思,明确农业和农产品,农业经营者和农业经营组织的概念和范围,并对农业反垄断法适用除外采取一定的限制,在确保其促进农业发展的同时,监督经营者滥用豁免的行为。
【关键词】弱质性 政策主导性 社会本位 法定性 限制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