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退休年龄但未参保可否停发伤残津贴
2014-08-06分类号:D922.182.3
【部门】江苏省大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摘要】问:2008年,我市有位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发生了三级工伤,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伤残津贴。由于该农民工年龄偏大,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现已达到退休年龄60周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是否可以停发他的伤残津贴?
【关键词】伤残津贴 退休年龄 工伤保险 养老保险待遇 退休手续 三级工 工伤职工 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法》 人社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