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初域外法学本科后教育改革的特点及启示——基于对日、韩、德、英四国的考察
2014-02-20分类号:D90-4;G643
【部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日本、韩国、德国和英国都对其法律教育进行了改革。职业化的培养目标的确定、选拔制度和教学模式的优化以及注重法律教育与从业资格的衔接是各国法律教育改革的共同特点,体现了法律专业教育的发展方向。上述国家法学本科后专业教育的改革对于我国的法律硕士(法学)的培养无疑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启示作用。
【关键词】法律硕士(法学) 法律职业 教育改革
【基金】2012年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重点课题“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与发展研究”(课题编号:ADA12058)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高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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