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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同步实践教学模式 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2014-09-03分类号:D90-4;G642

【作者】黄进  张桂林  李树忠  于志刚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  
【摘要】实践教学改革是落实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关键,体现着教育教学理念转变,决定着教学环节设计,影响着教学资源配置,直接关系到如何提高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质量。为了适应培养"职业化、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的需要,中国政法大学实施了"同步实践教学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实践教学在法学人才培养中的定位,在人才培养中与理论学习同步进行并成为法学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贯穿到了法学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一、同步实践教学模式的主要思路传统的实践教学定位过窄,只是理论知识学习后验
【关键词】法律人才  人才教育  理论知识学习  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实务  实验教学项目  法律职业  学科竞赛  模拟法庭  法律诊所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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