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的困局——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视角
2014-08-20分类号:D815;X2
【部门】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
【摘要】当前,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步履维艰,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其制度安排的匮乏。因此,为实现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亟须拓展必要的制度创新。而契约经济学中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前沿成果,无疑有助于揭开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的过程本质,并在一定意义上为未来气候变化制度安排提供一种新的理论旨趣。对此,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中,中国应强化对程序性事项的考量,在碳排放的制度设计中密切关注产权安排;同时,在有效防范制度设计对中国套牢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多地拓展中国气候变化谈判的剩余控制权。
【关键词】不完全契约 气候变化谈判 德班平台 剩余控制权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欧美新能源立法的制度性设计及中国的路径选择研究”(11CFX069); 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德班平台下应对气候变化单轨制安排的法律问题研究”(CLS(2013)D225)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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